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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基金小镇:探索资金入境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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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8 13:58: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2020年4月1日起,国内的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将正式取消,国家金融业全面开放进一步提速。近期很多外资巨头在抓紧布局和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截至当前境外资金的涌入也出现明显提升的趋势,资金入境也给国内金融市场带来了新的发展活力与挑战。作为一座定位于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的产业金融特色小镇,前海深港基金小镇也感受到了这一变化。
一般而言,境外资金入境有七大投资方式: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前海设立企业境外贷款、境外机构购买不良资产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这七者的运营模式及投资范围都不尽相同,其中前海设立企业境外贷款称得上是前海深港基金小镇所独有的特色。
该投资方式依据深圳前海出台的《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的企业(内资),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但资金仅限于前海投资和建设业务。对于该方案中贷款不能用于外地的限制,前海招商局官员曾提议变通方案,通过在前海区内设立总公司进行境外贷款,总公司在区外设立分公司,并以注资的形式划入分公司,分公司在经营范围内进行投资。
该投资方式的投资范围包括: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用于前海的建设与发展;符合前海产业发展目录要求,并优先支持用于进口及企业对外支付的贷款需求。但在前海深港,入境资金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房产等。对于区内设立总公司在区外成立分公司的资金划转模式,关键要看当地监管机构是否愿意放行并确认分公司的资金用途不受到前海贷款的监管,在变通方案可行且设立企业的经营范围允许的前提下,可从事房地产企业融资和一些其它业务。
前海深港基金小镇依托独特的地理位置、在金融背景与市场政策在资金入境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因此可以在汇聚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和资本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前海深港基金小镇能够运用这些资金创造出怎样的辉煌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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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t.cn/A6zRQkbs(网址) 肺炎迅速蔓延 ,疫情严峻,看海外真实报道...... git.io/gffff (网址)  发表于 2020-11-18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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